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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成民间组织处非法状态 求解20年之困

传统社会组织登记方式让八成”草根”组织处于非法状态,而合法社会组织却严重官僚化
●刘淇建议政府和社会团体职能分开,此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为社会组织发展留下空间。

■本期嘉宾
王名: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、副院长。主要研究领域:非政府管理,公民社会与治理,CDM与NGO参与环境治理。
杨团: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、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。近年主要研究NGO、NPO组织与社会发展。
商玉生:恩玖(NGO)信息咨询中心董事长

志愿者与义工

在汉语中与英文volunteer对应的词汇共有三个:中国大陆称为“志愿者”,由共青团及其所属的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所采用。“义工”是中国香港的说法,后来被深圳等沿海地区采用。中国台湾则似乎介于两者之间——称为“志工”。

社工与义工的区别

社工,即社会工作者( Socialworker) ,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,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,以为有需要的个人、家庭、机构、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,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、协调社会关系,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、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。他们是在社会福利、社会救助、社会慈善、残障康复、优抚安置、医疗卫生、青少年服务、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,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
何谓社会企业?

社会企业(英文:Social enterprise),是从英国兴起的。社会企业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,现在还没有统一的定义。又因为各个国家社会制度和发展程度的差异,社会企业领域产生了不同的研究范式和实践模型。

为什么需要社会企业家?

商业世界的领袖们更多地是从商业的角度出发,注视那些与企业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。对社会问题的长期关注,可能会从根本上重新定义“公司”的根本目的。来自公民部门的领袖们,更多地是从社会问题本身出发,将企业的管理技能运用于社会目标的实现。他们通常具有更强大的道德力量。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都面临重重压力的今天,这两股力量同样重要,他们都属于“社会企业家”。并且,可以预见,在不久的将来,看似陌路的两股力量将越来越迫切地寻求相互合作、相互借鉴。

NGO的认识

A,为什么需要NGO?B,NGO的功能;C,关于NGO的历史与认识;D,NGO 的分类;E,NGO的特性;F,NGO的问责性;G,NGO的认受性;H,教育NGO要注意的问题。

中国NGO:精神·处境·使命

题要: NGO精神的核心是基于公民精神和宗教关怀的志愿精神。无论在制度环境上还是文化环境上,中国NGO发展都缺乏必要的支撑和推动。NGO是现代文化的最好体现者,它不仅要发挥社会补缺的专项职能,同时需要担当起时代精神重塑的使命。只有对自身精神、处境和使命有充分自觉意识的NGO,才能够在既有条件下实现最大价值和获得最充分的生命力。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企业组织抑或公民个人,对NGO精神和对本文所强调的自觉意识,都应该有所借益。

我国基金会的现状及体制分析

改革开放后在中国大地产生或出现了二种不同类型的基金会,即所谓官办的国家基金会和民办的民间基金会这两种基金会类型。其根本区别在于基金的来源不同、管理体制不同及运作和工作模式不同,因而其在社会上所起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也不同。

关于NGO在中国的问题思考

关于NGO在中国的问题思考 :1 中国的历史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; 2 传统文化的因素; 3 宗教的因素; 4 经济原因。 NGO只有形成了公民支持、支援,积极参与其事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时,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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